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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内欣-注射用胸腺肽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2016-08-09 14:36:45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03045

产品标签:

产品卖点:

销售渠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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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
产品类别 西药产品
产品规格
卫生许可证
成份
性状
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禁忌
贮藏
保质期
备注 低价供应

产品介绍:

[用法用量]皮下或肌内注射。一次10~20mg,一日1次或遵医嘱。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
0.9%氯化钠注射液。静脉滴注。一次20~80mg,一日1次或遵医嘱。溶子500ml0.9%氯化钠
注射液或5%葡萄糖注射液。常用肌内注射,剂量视儿童年龄、体重和病情而定。如对胸腺
发育不全症患儿,每天1mg/kg,症状改善后,改维持量为每周1mg/kg,可长期应用作替代
性治疗。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。隔日1次,每次5mg,1个月后改为1周2次,
每次5mg。治疗期间如遇发热、呼吸道感染,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续,3个月
为一疗程,或遵医嘱。
[不良反应]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。
[禁忌]
1.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。
2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[注意事项]
1.对于过敏体质者,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,需做皮内敏感试验,(配成25ug/ml的
溶液,皮内注射0.1ml),阳性反应者禁用。
2.本品溶解后,如出现浑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,禁止使用。
3.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[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]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[药物相互作用]尚不明确。
[规格]20mg
[贮藏]密闭,在凉暗处保存。
[包装]6支/盒管制抗生素瓶。
[有效期]1.5年
[批准文号]国药准字H20003045